Saturday, February 15, 2014

教be動詞用法的大學英語課


 




   根據2014年2月12日的読売新聞,日本的文部科学省(相當於教育部+國科會)對於去年(2013)全日本所有新設的大學科系的運作狀況做了一個調查。這份調查報告提到,東京的某私立大學所開設的必修科目「英語」的教學內容,是英語be動詞的使用法。因此文部科学省要求這間大學必須檢討,以提供「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


  不論是日本還是台灣,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小中高的英語教育,訂有課程綱要(学習指導要領)加以一定程度的規範。但對於大學教育,則沒有類似的限制。而大學享有講學研究的自由,已經可說是我們的基本共識。因此,教育主管機關基本上,應尊重大學教師對於教育內容的判斷才是。


   再來,也許我們會想說,英語be動詞的使用法應該在初中的英語課就教過了,為何在大學還要教這樣的東西?如果不會英文be動詞的用法的學生,那就應該讓他留在中學才是。我個人認為這個想法有幾個問題:第一、如果教育是一個市場,那麼有些人的英文雖然不好,但希望念大學取得文憑,這樣的需求要不要去滿足它?第二、如果大學教育不是一個市場,而是屬於社會的資源,那是否更應該注重「有教無類」的精神?而且,許多人上大學的理由是取得文憑,以應付社會上對於學歷的要求。這樣的話更應該廣開大學之門才是。第三、英語只是眾多學科之一而已,那我們可以只用不懂be動詞的用法,來判斷學生有沒有辦法念大學嗎?第四,如果學生需要的是be動詞的用法,那要求老師在課堂上教授前置詞或關係代名詞,又有什麼意義呢?教育的內容不可能僅代表教育者(或是國家,社會)的單方面的期待而已,必須考慮學生能不能吸收,學生認不認同這樣的教育內容才是。


  至於什麼才是「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很可惜文部科学省並沒有藉由這個機會,說明什麼是「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事實上,我們很難對於「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制定一個客觀的標準,也很難取得一個真正的共識。事實上,「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本身就是個流動的概念,1928年台大剛成立時的大學生,跟今日「大衆教育社会」(苅谷剛彦的用語)的大學生,本來就是不同的概念。
  
  簡言之,「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並不是一個絕對客觀的概念,它的定義必須隨著時代的潮流而有所改變,才不會淪為無法實現的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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