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即將於
2012 年 7 月起,大幅度地修正外國人出入境管理的相關制度。新制的重點, 除了廢除行之有年的「外國人登錄」(外籍人士戶口登記制度)制度與「外國人登錄證」(外 僑居留證),改由新發行的「在留カード」(在留卡)來取代以外,外國人的戶口登記資料, 也將會被納入「住民基本台帳制度」(國民戶口管理系統)來進行統一管理。
本文將以現在正以一般外國人的身分在日本居住,或是即將前往日本求學、就業或展開新 生活的讀者的立場,來說明這次以「入管法」修正為首的日本入出境管理,以及外國人居留 管理的新制度。但本文中所提到的「外國人」,泛指泛指所有的非日本國籍人士,而不包括「特 別永住者」,以及一部分在日本受到外交禮遇的外籍人士。
日本政府預定在
2012 年 7 月 9 日開始實施的新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了:第一、「在留卡」
的發行。日本政府將在機場與港口的護照查驗處,發給每一位持有效期間 3 個月以上的簽證 入境日本的外國人一張「在留卡」。內建 IC 晶片的「在留卡」,將取代現有的「外國人登錄證」, 成為在日居留外國人的身分證。第二、未來將發行有效期間最長 5 年的工作簽證與外籍配偶 簽證,以及最長 4 年 3 個月有效的留學簽證。第三、「免許可重新出入國」制度。一般情況下, 今後在日居留外國人,不用向入國管理局申請許可,就可以在自己的簽證到期之前,多次重 新進出日本。但如果是要離開日本超過一年以上的話,還是必須要向入國管理局申請許可。
第四、「住民基本台帳制度」的擴大適用。目前,日本政府是將生活在日本國內的日本人與外 國人完全區隔開來,實施著雙軌的戶口管理制度。但是日本政府決定隨著「在留卡」的發行, 廢除現行的雙軌制,將外籍人士的戶口資料納入原本僅針對日本國民實施的「住民基本台帳 制度」之中。
對於在日居留外國人來說,新制實施所帶來的影響,主要包括了下列 10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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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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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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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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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有效期間 3 個月以上簽證入境日
本者,將無法在地方自治體辦理戶口 登記,並取得「在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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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對於外國人赴日進行開設銀行帳戶、購買
手機門號、辦理印鑑證明等活動上,造成一定程
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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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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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卡」與「住民票」(戶口名簿)
上面外國人的姓名將以羅馬字母來
表示。 國籍可以用「台灣」等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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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可以附記漢字姓名或日文片假名姓名。原
則上不接受外國人以通名(日式姓名)進行戶口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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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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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有關住址、服務機關、婚姻狀況
多種申報義務(隨簽證種類而有所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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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遷出現住址與遷入新住址後都必須向地方
自治體報告。
(2)若服務的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有所變動,
也必須向入國管理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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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外籍配偶身分入境者,在離婚或配偶死
亡後必須立刻向入國管理局申報。 雇用外國人的公司行號,或是接受外國人就讀的
(4)學校也具有向日本政府報告外國人異動狀
況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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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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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維持現行「外國人登錄制度」中有
關申報,以及應警察要求出示身分證 的罰則以外,新制將增列多種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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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況下外國人的簽證將被取消。
(1)以日本人的外籍配偶或是永久居留權者的
配偶的簽證在日本居留者,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 下,連續 6 個月以上沒有扮演好「外籍配偶」這 個角色的外國人。
(2)入境日本後
90 天以內未按規定申報住址或是 申報不實住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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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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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免許可再入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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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可在簽證期限內,多次短期入出境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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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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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可以在機場港口的護照查驗
處直接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可 從事該簽證所允許範圍以外活動之
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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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表示,這項措施不會影響到通關速度。
且初期只會在成田、羽田、中部以及關西等 4 座 機場的護照查驗處進行「在留卡」的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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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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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國管理局不再於現行在外國人的
護照內頁中,貼上貼上代表簽證核
發,或是居留型態變更的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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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外國人出入境日本的記錄變得只有日本政
府可以透過「在留卡」來查閱。對於「行政書士」
(代書)等的業務執行將會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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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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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國人本人,其共同生活家屬或是
政府機關以外,一般法人團體或是個 人也可以向地方自治體申請調閱外 國人的「住民票」(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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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現行日本的「住民基本台帳法」之規定申請
調閱。外國人的個人資料有不慎外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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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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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將可以使用「住民基本台帳」
所提供的電子申報與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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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納稅,各種登記與認證等手續上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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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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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現行的雙軌制,將外國人與日本
國民的戶口資料整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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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跨國婚姻家庭日增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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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許之威(2012)「日本外國人入出境管理與戶口管理新制初探」『國會月刊』第40卷第3期,22-35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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