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6, 2014

國籍與歷史、政治認同:從「歸化測驗」談起

   最近,有關高中人文社會學科課綱的爭議愈演愈烈,不管是關於這次課綱修改的程序與內容,相信很多人都覺得「有話要說」。在有關這次課綱修改爭議的相關報導裡面,這篇新聞特別與眾不同,因為它提到了一個過去很少有人想過的問題:移民是不是應該接受移居國對於歷史的解釋與政治主張。

   例如,從台灣移民美國的人是否應該要講英文,同意美國的歷史。而從海外移民台灣者是否同樣地要學習台灣的語言,理解台灣的歷史。對於這個問題,前段引用新 聞的受訪者認為來到台灣的移民,「既然入籍了中華民國國籍,他就應該接受中華民國史觀。」我相信多數人不會反對他的意見,縱使對於「中華民國史觀」有不同 意見者,應該也不會反對移民要抱持著一定程度的「認同」吧。

   為了讓移民學習語言,並理解歷史與政治型態,許多國家推動了移民教育,並要求希望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國籍的移民,要通過一定的考試。這類考試的命題內容,多半是有關國家的歷史、文化、政治與地理等方面的相關知識。

  全世界最早舉辦這種「歸化測驗」的是1897年的英屬納達爾(Natal)。其後澳洲、美國、家加拿大等國也陸續開始實施。最早期的歸化測驗主要是用 來篩選移民的教育程度以及語言能力,而沒有被用來處理移民的歷史與政治認同問題。但1990年代以後,各國開始擴大「歸化測驗」的內容,涵蓋了歷史、文 化、政治與地理等方面的相關知識。同時,實施歸化測驗的國家,也從舊英屬殖民地,擴大到歐洲與東亞等地。

   絕大多數想要成為美國公民的移民,都必須參加美國的歸化測驗(naturalization test)。美國的歸化測驗的內容包括了英語的聽說讀寫,以及美國的歷史、地理、文化與政治制度。應考者必須學習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內容,知道美國採取 的是市場資本主義經濟,明白須向美國政府與美國國旗效忠;也要知道會盎格魯薩克森移民是為了追求自由才來到北美,也是為了自由才與宗主國英國交戰。 同樣地,想要取得加拿大國籍的移民,也必須通過包含20選擇題的歸化測驗(citizenship test)。根據加拿大政府發行的歸化測驗教材,其測驗內容包括了歷史、政治、地理與國家的象徵。在歷史方面,包含了加拿大的原住民族、歐洲殖民、戰爭與 領土擴張過程,在政治方面包括了以英國國王為元首的君主憲政體制、以及國旗、皇冠與國歌等象徵。

   其實台灣也有這樣的歸化測驗(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從2006年6月到2013年底為止,已有一萬九千多人參加 過台灣的歸化測驗,及格率接近9成。想要入籍的移民可以選擇以客家話、閩南語、各種原住民族語言或華語參加歸化測驗。台灣的歸化測驗的內容,根據歷年來內 政部公佈的題庫,包括了法律、環保、交通安全、政府組織、自然環境等領域的知識,但要注意的是,裡面沒有包括歷史與政治主張!也就是說,政府沒有把有關中 華民國(台灣)的歷史知識列為移民歸化的必備條件,更不用說要「接受中華民國史觀」。

   歸化測驗的內容是否應該包含國家的歷史與政治主張,以測試移民的認同?以美國、澳洲、荷蘭與韓國等國家來說,歷史與政治方面的問題在其歸化測驗中扮演吃重 的角色,相對地台灣並沒有採取同樣的態度,甚至以外籍配偶為主要對象的「識字班」的教材,也對於歷史與政治議題採取同樣的態度。

   不同於其他國家,台灣在歸化測驗上採取了較為特殊的方向性,甚至於我們可以說,台灣的政府官僚刻意地在歸化測驗的內容上保持中立,不要求移民必須接受一定的歷史解釋與政治認同,進而把國籍切離特定的歷史解釋、政治認同。而我也發現這樣「去歷史化、去政治化」的歸化測驗,並沒有受到各政黨與民間團體的質疑與挑戰,以及媒體與網路鄉民的注目。

  我們不知道未來政府會不會改變政策方向,開始要求移民要接受特定的歷史解釋與政治主張。但我認為從台灣的歸化測驗的經驗,我們可以說,其實台灣人不在 乎移民是否體認到「中華民國史觀」,也不認為移民就「應該接受中華民國史觀」。甚至於特定的「中華民國史觀」是否存在,在仔細想想以後,好像也沒有那麼重 要吧!

Saturday, February 15, 2014

教be動詞用法的大學英語課


 




   根據2014年2月12日的読売新聞,日本的文部科学省(相當於教育部+國科會)對於去年(2013)全日本所有新設的大學科系的運作狀況做了一個調查。這份調查報告提到,東京的某私立大學所開設的必修科目「英語」的教學內容,是英語be動詞的使用法。因此文部科学省要求這間大學必須檢討,以提供「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


  不論是日本還是台灣,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小中高的英語教育,訂有課程綱要(学習指導要領)加以一定程度的規範。但對於大學教育,則沒有類似的限制。而大學享有講學研究的自由,已經可說是我們的基本共識。因此,教育主管機關基本上,應尊重大學教師對於教育內容的判斷才是。


   再來,也許我們會想說,英語be動詞的使用法應該在初中的英語課就教過了,為何在大學還要教這樣的東西?如果不會英文be動詞的用法的學生,那就應該讓他留在中學才是。我個人認為這個想法有幾個問題:第一、如果教育是一個市場,那麼有些人的英文雖然不好,但希望念大學取得文憑,這樣的需求要不要去滿足它?第二、如果大學教育不是一個市場,而是屬於社會的資源,那是否更應該注重「有教無類」的精神?而且,許多人上大學的理由是取得文憑,以應付社會上對於學歷的要求。這樣的話更應該廣開大學之門才是。第三、英語只是眾多學科之一而已,那我們可以只用不懂be動詞的用法,來判斷學生有沒有辦法念大學嗎?第四,如果學生需要的是be動詞的用法,那要求老師在課堂上教授前置詞或關係代名詞,又有什麼意義呢?教育的內容不可能僅代表教育者(或是國家,社會)的單方面的期待而已,必須考慮學生能不能吸收,學生認不認同這樣的教育內容才是。


  至於什麼才是「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很可惜文部科学省並沒有藉由這個機會,說明什麼是「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事實上,我們很難對於「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制定一個客觀的標準,也很難取得一個真正的共識。事實上,「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本身就是個流動的概念,1928年台大剛成立時的大學生,跟今日「大衆教育社会」(苅谷剛彦的用語)的大學生,本來就是不同的概念。
  
  簡言之,「符合大學水準的教育」並不是一個絕對客觀的概念,它的定義必須隨著時代的潮流而有所改變,才不會淪為無法實現的教條。  


Wednesday, February 12, 2014

2014年2月12日,日本朝日新聞社論

   今天(2014年2月12日)日本朝日新聞的社論題目為「中國與台灣的會談,須尊重台灣的民意(中台会談―台湾の民意を尊重せよ)」。今天的朝日新聞可說是唯一以兩岸官方接觸作為社論的日本主要報社。其意見雖不能代表官方,但朝日新聞本身重要性自不在話下。  一般而言,在台灣,很多人將屬於中道左派路線的朝日新聞社視為較傾向中國的媒體,與読売,産経等不同。但是我想這篇社論,是不是可以帶給我們一些新的想法與感觸。

  這篇社論提到了,2月11日在南京的會談深具歷史意義,代表台灣海峽已不再是一觸即發的戰場,而日本也應該支持馬英九政權所採取的穩健路線。但兩岸對這次的會談,各有不同的定位:中國可能會期待這次會談是邁向統一的一步,但台灣方面期待的是經濟合作的深化。但不管如何,8成的台灣人希望「維持現狀」,如果中國希望強化與台灣之間的政治關係,就應該停止在軍事與國際政治上對台灣施加壓力的行動。


Monday, February 10, 2014

日本外國人入出境管理與戶口管理新制初探(2012年7月起實施)





日本政府即將於 2012 7 起,大幅度地修正外國人出入境管理的相關制度。新制的重點, 除了除行之有的「外國登錄(外人士戶口記制度)度與「外人登錄證(外 僑居改由發行的「留カード(在留卡取代以外外國人的口登記資料, 也將會被納入「住民基本台帳制度(國民戶口管理系統)來進行統一管理。
文將以在正以一外國人的分在日本住,或是將前往日求學、就展開的讀者的場,來這次以「管法」修為首的日入出境管,以及外人居留 管理的新制但本文中所提到「外國人泛指泛指所有的非日本國籍人而不包「特 別永住者以及一部分在日本受到外交禮遇的外籍人士。

日本政府預定在 2012 7 9 日開始實施的新制度的主要內包括「在留卡」 的發行。日本政府將在機場與港口的護照查驗處,發給每一位持有效期間 3 個月以上的簽證 入境日本的外國人一「在留卡 IC 晶片「在留卡將取代現有「外國人登錄證, 成為在日居留外國人的身分證。第二、未來將發行有效期間最長 5 年的工作簽證與外籍配偶 簽以及最長 4 3 個月有效的留學簽「免許可重新出入國一般情況下, 在日居留國人,不向入國管局申請許,就可以自己的簽到期之前多次重 新出日本。如果是要開日本超一年以上話,還是須要向入管理局申許可。 第四「住基本台帳制度」的擴大適用。目前,日本政府是將生活在日本國內的日本人與外 國人完全區隔開來,實施著雙軌的戶口管理制度。但是日本政府決定隨「在留卡的發行, 現行的雙制,將外人士的戶資料納入本僅針對本國民實的「住民本台帳 制度」之中。

對於在日居留外國人來說,新制實施所帶來的影響,主要包括了下列 10 點:


主要措施
主要
1
未持有效期間 3 個月以上簽證入境日
者,將無法在地方自治體辦理戶口 登記,並取得「在留卡
可能會對於外國人赴日進行開設銀行帳戶、
手機門號、辦理印鑑證明等活動上,造成一定程 度的影響。
2
「在留卡」與「住民票(戶口名簿)
上面的姓羅馬母來 表示。 國籍可以用「台灣」等進行登記。
必要時可以附記漢字姓名或日文片假名姓名
則上不接受外國人以通名(日式姓名)進行戶口 登記。
3
新增有關住址、服務機關、婚姻狀況
多種申報義(隨簽證類而有所不 同)。
1遷出現址與住址須向地方
自治體報告。
2若服務公司機關所變動, 也必須向入國管理局申報。





3以外籍偶身者,或配偶死
亡後必須立刻向入國管理局申報。 雇用外國人的公司行號,或是接外國人就讀的
4學校也有向府報人異動狀 況的義務。
4
除維持現「外國人登錄制度中有
關申報,以及應警察要求出示身分證 的罰則以外,新制將增列多種罰則。
下列情況下外國人的簽證將被取消。
1以日本的外或是留權者的 配偶的簽證在日本居留者,在無當理由的情況 下,連續 6 個月以上沒有扮演好「外籍配偶」這 個角色的外國人。
(2)入境日本後 90 天以內未按規定申報住址或是 申報不實住址者。
5
增設免許再入
外國人可在簽證期限內,多次短期入出境日本。
6
外國在機的護查驗
處直接申外活動(可 從事該簽證所允許範圍以外活動之 可)
日本政府表示,這項措施不會影響到通關速度。
且初期只會在成田、羽田、中部以及關西等 4 座 機場的護照查驗處進行「在留卡」的核發。
7
入國不再在外人的
護照,貼代表證核 發,或是居留型態變更的貼紙。
過去國人出入日本的記變得只有本政
府可以透「在留卡來查閱。「行政書士」
(代書)等的業務執行將會產生影響。
8
除外國人本人,其共同生活家屬或是
政府機關以外,一般法人團體或是個 人也地方申請調閱外 國人的「住民票(戶名簿
可依現行日本住民本台之規定申請
調閱。外國人的個人資料有不慎外洩的可能性。
9
外國人將可以使用「住民基本台帳」
所提供的電子申報與認證服務。
增加納稅,各種登記與認證等手續上的便利性。
10
廢除現行的雙軌制,將外國人與日本
國民的戶口資料整合管理。
反映跨國婚姻家庭日增的現狀。

請參考許之威(2012)「日本外國人入出境管理與戶口管理新制初探」『國會月刊』第40卷第3期,22-35; 3